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部海域滩涂养殖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业部海域滩涂养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海边允许私人养殖吗?
私自开发滩涂养殖不合法。必须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条件 完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科学利用水域滩 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切实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凡是利用水滩 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包括国营渔场、苗种场、大中型湖泊、水库渔场、商品鱼基地、各乡办渔场、村办渔场和城郊渔塘)和个人要求从事水产养殖6亩以上的池塘每塘一证、每湖一证,对管辖权限不明确的,一律不予办理发证。 程序
1、受理
2、审核:县畜牧水产局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申请表内容,确认身份及签订合同)。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县畜牧水 产局请县人民***批准,颁发养殖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业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 证制度试行方案》
包海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办养殖证的原则要求
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规定:申办养殖证的水域、滩涂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规划或者以其他形式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池塘、河沟、湖泊等)。农田养殖不能办理养殖证。
(二)申办养殖证程序
1.向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肥西县是畜牧水产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养殖证申请表;②公民个人***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明;③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水域滩涂承包合同、“水域、滩涂界至图”、村及乡镇证明等(具体事项可向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2.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符合规定的,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3.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养殖证。
自留地建温室大棚怎样办理相关手续才合法?
蔬菜大棚种植,属于农作物栽培类设施农用地范围,包括温室生产设施和办公看护房附属设施用地,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严格实施分类管理,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办理程序如下:对于蔬菜大棚种植用地,经营者先办理项目立项手续。由农业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县农业部、门审查批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部海域滩涂养殖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部海域滩涂养殖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