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离禽养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业农村部关于离禽养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哪些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在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中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治理,监督指导养殖业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
畜牧法第37条规定?
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禁止非法捕捉、***、虐待动物,禁止虚报、隐瞒动物病情和屠宰痕迹,禁止滥用抗生素等药物,保障动物健康和消费者安全。
这是为了保障动物***、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所作的规定。
此外,还必须积极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取先进的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控措施,提高畜业品质和效益,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畜牧法》对我国畜禽养殖用地是怎样规定的?
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为了促进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我县早在1999年和2001年就出台了相关的畜牧业用地优惠政策,提出新建、改建、扩建非永久性畜牧养殖场,其占地一律视为农业用地,不得收取农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畜牧法》此项规定使养殖用地问题有法可依,将有力地促进我县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的发展进程。
畜牧养殖属于农业吗?
畜牧养殖属于农业。
广义农业是指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副业五种产业形式,狭义农业是指种植业。包括生产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和绿肥等农作物的生产活动。
农业属于第一产业,研究农业的科学是农学。农业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获得的产品是动植物本身.我们把利用动物植物等生物的生长发育规律,通过人工培育来获得产品的各部门,统称为农业.农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品。农业是人们利用动植物体的生活机能,把自然界的物质和能转化为人类需要的产品的生产部门。现阶段的农业分为植物栽培和动物饲养两大类。土地是农业中不可替代的在基本生产资料,劳动对象主要是有生命的动植物,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不一致,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农业是人类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它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粮食、副食品、工业原料、资金和出口物资。农村又是工业品的最大市场和劳动力的来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农村部关于离禽养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离禽养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