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的蔬菜是免税的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的蔬菜是免税的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免税吗?
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经***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企业所得税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
村集体合作社购销农资及产品是如何免税的?
国家对三农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是很大的,农友们一定要把握住大好的发展机遇!农资销售农药,***免税(但要到税务局审报免税备案),化肥征税。
家庭农场,合作社,涉农企业从事农产品销售免税。(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免税备案)每季度到税务部门也可以在网上办理税务零审报。
我们国家对于种养殖免税、减税的优惠还真是不少,下面就把这些项目分享给大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 中药材的种植;
4.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 牲畜、家禽的饲养;
6. 林产品的***集;
7.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 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
(三)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它税收优惠政策
(一)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二)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三)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四)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免征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
(六)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七)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九)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具体实际情况到当地税务部门咨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的蔬菜是免税的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的蔬菜是免税的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