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部水产养殖登记发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业部水产养殖登记发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水产养殖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1、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
(2)、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
(3)、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
2、申请表信息填好后,报请所在乡(镇)、街道人民***审核、盖章;
3、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
4、 实地绘制池塘图纸(填写审核表、养殖证正本);
5、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临翔区农业局);
6、报请地方人民***审核、发证;
7、 区水产站通知***人员领证。
拓展资料:
如何开始水产养殖?
一是考察选定养殖场所后,要首先到所在乡镇***了解该场所土地的性质,如果属于基本农田,则要咨询清楚能否从事水产养殖;如果属于非基本农田,还要了解清楚是否在所在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规划的养殖区范围内,如果属于禁养区,则不能从事水产养殖;是否在养殖区范围内,请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咨询;
二是通过村集体招标或者农民土地流转,获得水面或土地使用权,应签订水面或者土地承包合同;
三是根据《渔业法》的相关规定,从事水产养殖需要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具体程序请到当地县级农业农村局咨询;四是在养殖过程中要加强对水产养殖尾水的治理,排放的养殖尾水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从事水产养殖业,存在洪涝、干旱、风灾、病害、市场、技术等各种潜在风险,需要对存在风险有充分预知,在开始养殖前要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
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殖证申请表;
(二)公民个人***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明;
(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于养殖生产的,依照下列程序办理发证登记:
(一)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水域、滩涂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水域、滩涂的详细情况、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等材料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当事人。
水产养殖属于农业项目,项目备案归农业农村部门审批。
按照最新版的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定,水产养殖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应当办理备案手续。用地备案手续由所在乡镇***办理,占用国有农林场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自然***主管部门备案。
水产养殖证件手续应去渔业行政部门办理。
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
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怎么办理水产养殖证?
一、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
②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
③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
2、申请表信息填好后,报请所在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3、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
4、实地绘制池塘图纸(填写审核表、养殖证正本);
5、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某区农业局);
6、报请地方相关部门审核、发证;
7、区水产站通知***人员领证。
二、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
(2)、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
(3)、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部水产养殖登记发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部水产养殖登记发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