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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等市场主体法,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公司等企业法人,也不同于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法人,原有的法律不能涵盖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特殊的市场主体。
产业政策倾斜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9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由于竞争实力较弱,应当给予产业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有关项目。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该法还专门设立“扶持政策”一章,明确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扶持、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扶持。同时,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科研教学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市场营销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对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经营体制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它以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为基本原则,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为运行机制,充分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基础。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重视合作社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