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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需要交税吗
1、法律主观:农村农民 土地被征收 后,农民不要交土地占用和 土地使用税 。如果占用的是耕地的话,首先要缴纳的是 耕地占用税 。一年后, 缴纳土地使用税 。只要是土地作为经营使用的,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2、(财税〔2008〕81号)第一条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3、免征增值税;对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各地除落实上述规定外,有的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颁布一批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合作社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文对此进行综述,并提出促进地方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4、农业合作社需要交部分税。账务处理可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税务处理方面主要是根据财税〔2008〕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事宜。具体缴税情况介绍:增值税。
5、第五十二条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具体问题应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出营业执照三十天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否则涉及处罚。但如果符合临时性经营的规定,可任相应证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