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部养殖规划划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业部养殖规划划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养殖用地的有关规定?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可以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是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门路。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发展,规模化养殖用地逐渐成为发展的瓶颈。因此国土***部和农业部就曾联合出台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有关用地政策。那么关于养殖用地政策你又知道多少呢?
一、申请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用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申请新建或扩建的。
2.实行封闭管理,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家禽10000羽以上。
3.选址与设计合理,配套设施(含环境设施)完善,防疫严格,管理规范,并实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
4.兴办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到畜禽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模化养殖场的批准文件。
二、区别不同情况,***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政策,首先各地要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细化有关规定,积极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其次各级国土***管理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合作,及时研究规模化畜禽养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应政策和措施,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健康发展。最后,各地在贯彻落实本通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国土***部和农业部。
我国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我国是畜牧业大国,改革开放以来畜牧业迅速发展,畜禽 饲养量和肉蛋奶产量都有很大的提高,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的发 展,畜产品市场需求日益增加,畜禽饲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出现了很多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在全国范围内 也初步形成了畜禽优势产业带,伺养模式也在向规模化方向发 展。
2004年,全国各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小区达到4万多个, 初步形成了几种畜禽的优势产业带。2004年,我国位于长江 中下游和华北地区的生猪产业带猪肉产量达3016。 5万吨,占 全国总产量的64。
2%;集中在中原和东北8省区的肉牛产业 带牛肉产量达414。1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61。 3%;分布在 中原、东北、西北和西南18省(市、区)的肉羊产业带羊肉 产量达到342。
2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85。7%,此外,还有 肉鸡产业带和禽蛋产业带等。我国的畜牧企业得到了很大的发 展,截止到2004年底,经国家8部委认定的畜牧业龙头企业 已经发展到582家,这些企业在推动我国畜牧业的规模化、现 代化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到2015年农业部发布的畜牧龙 头企业达近1200家。但总体来说,我国畜牧业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零散养 殖生产方式还占有很大比例,规模化伺养规模较小,生产效率 低,畜禽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与世界其他畜牧业发达国家相 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畜禽产品质量难以控制、饲养者承担 的市场风险大、畜禽产品深加工业不发达等问题的存在制约了 我国畜牧业的进一步发展。 如何促进我国畜牧业健康、稳定的 发展,国外畜牧业发达国家的发展之路,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 借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部养殖规划划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部养殖规划划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